曝光!这些垃圾分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,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

 

曝光!这些垃圾分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,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

垃圾分类已成为新时尚,但有市民不践行新时尚,违规投放垃圾。今年一季度,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垃圾分类执法中查处一批违规行为。现将典型案例曝光,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,践行新时尚,规范投放垃圾

 

随地堆放、倾倒生活垃圾案例:

3月10日

 

市民石某涉嫌在婺城区红军巷随意堆放城市生活垃圾。执法队员核实后,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同一天,执法队员发现李渔路1542号处一果壳箱边堆放有生活垃圾;调查后,确定系周某所为,于是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17日
 

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,金东区东孝街道丰亭东路华通冷冻市场对面空地上倾倒有腐烂生姜;经核实,系经营户吕某所为,于是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18日
 

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,市民周某涉嫌在婺城区新狮街道骆家塘街11号楼西侧随意倾倒生活垃圾,核实后,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19日
 

市民金某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婺城区明月街人行道上,执法队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随意堆放、偷倒建筑垃圾案例:

1月14日

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,金华市某广告公司在婺城区五一路某处随意堆放建筑垃圾,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6日
 

义乌市某工程公司将建筑垃圾运至金东区塘雅镇含香村倾倒。执法队员发现后,责令该公司清理倾倒的垃圾,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7日
 

金东区傅村镇环卫工傅某将垃圾倾倒在傅村镇山头下村的公路边。执法队员发现后,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19日
 

市民孙某驾驶货车,将废弃砖瓦等建筑垃圾,随意倾倒在金东区曹宅镇龙腾锦都小区空地上。执法队员发现后,责令孙某将垃圾清理干净,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26日
 

市民黄某在金东区张家村周边空地上偷倒建筑垃圾时被发现。执法队员责令黄某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,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生活垃圾违规投放案例:

 

1月7日
 

杭州某餐饮公司金华解放东路分店,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放,被执法队员责令限期整改。核查时,发现该店未按要求整改,于是执法队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3日
 

执法人员在婺城区兰溪街814号“发祥水果店”店内检查时发现,该店未设置分类垃圾桶,水果包装袋、餐巾纸、水果皮等垃圾混放在同一垃圾桶内,于是责令限期整改。核查时,发现该店未按要求整改,执法队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9日
 

执法队员巡查至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方兰庭小区垃圾投放点时,发现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内有饮料瓶等垃圾。调查后,确定系小区物管公司未履行分类管理责任所致,于是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23日

 

市民张某涉嫌在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23号一垃圾桶投放未分类的生活垃圾。执法队员发现后,责令限期改正,但当事人张某未按要求改正。执法队员于是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24日
 

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,市民虞某在一餐饮店的餐厨垃圾桶内投放橘子皮、使用过的口罩、废纸等垃圾,于是责令其改正。但虞某未按要求改正,于是执法队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 

3月28日

 

执法队员巡查到河道街垃圾投放点时,发现点位地面上堆放了不少垃圾;取证后,确定系双溪西路某餐饮店所为,于是依法对该店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3月29日
 

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,市民徐某于规定时间外,在金华开发区新世纪花园垃圾分类投放点投放垃圾,于是对其批评教育,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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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0-06-02 10:04